【訂房程序】1. 可於立即訂房刷卡訂房,或是來電預約後請於訂房後3日內支付(轉帳)定金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款項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2. 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以便確認,謝謝。3. 我們於收到定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※訂房時間早上08:00至晚上08:00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。【預刷國民旅遊卡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】(一)請勿線上訂房,請來電預約。 (二)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支付定金5成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款項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(三)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以便確認,謝謝。(四)我們於收到定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當天採用國民旅遊卡刷房價總全額,並退還定金。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匯款銀行:台灣土地銀行 005匯款戶名:宮后文旅民宿銀行帳號:142001016627※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【電話:04-7748080】。
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平日:星期日至星期四假日:星期五至星期六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【進退房時間】進房時間:下午03:00以後。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。【注意事項】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【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】■收取定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至第九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至第六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至第三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。※「旅客訂房費用繳交」規定,增訂預定住宿日為 3日以上的連續假日期間得收取定金至約定房價總金額 50%的規定,及增訂業者得與旅客約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的機制。